7月11日,2018-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,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,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6个县(市、区)进行督查,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29个(见附件)如下:
一、检查清单内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1636家,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4家,占比为0.2%;未发现清单外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。
督查组检查发现,清单内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4家。其中,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1家、井陉矿区1家,廊坊三河市1家,保定高碑店市1家。
二、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482家,未发现拆除不到位问题;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2台。
督查组检查发现,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2台。其中,北京市丰台区东方龙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台(0.25蒸吨);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大缘浴池2台(均为1蒸吨)、鹿泉区利民浴池1台(0.65蒸吨)、鹿泉区奥达铸造有限公司1台(0.5蒸吨)、晋州市朝田制门厂1台(0.12蒸吨)、晋州市居家装饰材料门市部1台(0.1蒸吨)、循环化工园区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部搅拌站1台(2蒸吨)、正定县永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台(0.3蒸吨),沧州市黄骅市龙凤浴池1台(0.2蒸吨)、吴桥县康宁精神病医院1台(0.1蒸吨);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城外城蚕丝被经销部1台(0.3蒸吨)。
三、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5个。
其中,北京市朝阳区1家;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2家,衡水市桃城区1家,邢台市桥西区2家、桥东区1家、邢台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1家,长治市平顺县1家,晋城市城区1家;河南省郑州新密市1家、巩义市1家,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、新乡县1家。
四、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3个。
其中,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家、灵寿县1家、正定县1家,唐山市路南区1家,保定市易县1家,沧州市盐山县1家,衡水市枣强县1家,邢台市邢台县1家;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1家;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1家;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,新乡市新乡县1家、原阳县1家。
五、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6个。
其中,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1家,廊坊市香河县1家,保定市唐县1家,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;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1家,焦作市中站区1家。
六、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8个。
其中,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1家,唐山市路南区1家、开平区1家、滦县1家,沧州市吴桥县1家,衡水市武邑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1家,长治市郊区1家。
七、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2个。
其中,河北省唐山遵化市1家;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1家。
八、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20个。
其中,北京市丰台区2家;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1家、元氏县1家、赞皇县1家,保定市博野县1家,沧州黄骅市1家,邢台市广宗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不锈钢产业园区1家、小店区1家,晋城市泽州县2家;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1家;河南省郑州新郑市2家、郑东新区1家、登封市1家,鹤壁市山城区2家,焦作市山阳区1家。
九、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45个。
其中,天津市宁河区1家、武清区1家;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3家、灵寿县3家、赞皇县1家、井陉矿区1家,唐山市古冶区1家、丰润区1家、玉田县1家、乐亭县1家、迁西县1家,廊坊市安次区1家,保定市蠡县1家,沧州市运河区2家、沧县1家、吴桥县1家、盐山县1家,邢台市邢台县1家、临城县1家;山西省太原古交市4家、清徐县1家,阳泉市平定县1家,长治市平顺县1家,晋城市城区1家、泽州县1家;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1家;河南省郑州登封市1家,开封市顺河回族区1家、通许县1家,鹤壁市山城区2家,新乡市牧野区1家、新乡县1家,焦作市中站区2家、武陟县1家,濮阳市濮阳县1家。
十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4个。
督查组检查发现,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沿村镇西大慈村存在秸秆焚烧现象;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流河镇大李庄村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沿村镇南贾葛村、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西扒厂村存在焚烧垃圾现象。
对上述问题,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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